关于电动自行车认证管理介绍
发表时间:2025-07-24
关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并将与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推进《技术规范》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促进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供应,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现提出以下意见,赛特认证工程师下面为大家总结归纳。
一、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挥好电动自行车标准化工作组作用,在主要产业集聚区开展《技术规范》宣贯,定期调度重点生产企业新产品车型设计、配件采购、样车试制、检验检测等工作进度,指导企业及时停止研发符合旧标准的产品,尽早推出符合《技术规范》的新产品,并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委托。
二、严格电动自行车认证管理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定认证机构严格依据《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认证规则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加强CCC认证全过程管理,严格检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强化获证后监督,确保获证产品持续符合《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和CCC认证要求,不得降低认证标准或者减少、遗漏认证程序,严把发证质量关
三、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督
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者进口的不符合《技术规范》但符合旧版本标准的产品可以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严查非法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从严整治非法改装车体结构、电气线路、限速装置以及擅自更换蓄电池等非法改装行为。
四、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
各地公安机关要规范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严格审查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证明、凭证,严禁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对既不符合《技术规范》也不符合旧版本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办理登记
五、稳妥推进在用不符合《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
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提请同级党委政府加大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和补贴力度,细化补贴规则。鼓励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并换购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锂离子电池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对名下无电动自行车且首次购买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可给予补贴
六、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确保《技术规范》实施后,消费者购买或发现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车辆,可以通过热线电话和信息化平台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职能及时、依法处理消费者举报,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国家消防救援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巩固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成效,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促进新产品供应。
各地消防救援、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及亡人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工作,严肃追究相关环节责任;对于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全面开展案例警示、安全知识等教育,加强在重点社区的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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