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企业必看!质量安全失信,直接纳入严管名单
认证企业必看!质量安全失信,直接纳入严管名单!2026年7月15日,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第128号令《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正式落地实施,新规对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核心监管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判定标准做了进一步细化与明确。一旦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触及相关情形,就会被依规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续将面临高频次重点监管、多维度信用约束等一系列惩戒措施。为方便行业内机构快速掌握核心要求,赛特认证的技术团队专门梳理出了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关联度最高的关键条款,建议大家收藏留存、对照自查,也别忘了转发给身边同行共同参考。

存在以下行为,属于符合严重违法失信情形,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重点红线: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检验、检测、认证结论;
2.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或者认证证书;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被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
3.生产、销售、出租、使用未取得许可、国家明令淘汰、报废、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明知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仍未停产、未召回;违规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等;
4.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质量安全类产品;

5.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经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公告后,复查仍不合格;
6.生产、销售、经营依法应当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许可证的产品;
7.制造、销售、使用具有欺骗消费者功能的计量器具;
8.被责令召回缺陷产品后,拒不召回或者拖延召回。
推荐项目
同类文章排行
- 认证企业必看!质量安全失信,直接纳入严管名单
- L2系统安全法规正式落地!2027年1月起执行
- 车船税重大政策更新:插混车型免征待遇正式退出
- 国内首个汽车消防安全专用预警法规解读
- 机动车零部件CCC实施规则与实施方案宣贯培训通知
- 七月起,八项全新汽车法规即将实施
- 7月1日起《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执行
- CNAS发布2项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最新指引
- 认证测评不是生意:两部门划红线
您的浏览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