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

专业E-mark、DOT等国际认证机构

认证与检测一站式服务供应商

400-807-8070

认证服务热线

车船税重大政策更新:插混车型免征待遇正式退出

文章出处:赛特 浏览次数:-发表时间:2026-07-0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近日联合对外公布了一则车船税优惠政策调整公告,明确从2027年元旦起,将停止执行现行的节能汽车车船税减半征收政策,同时也不再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燃料电池商用车实行车船税免征的优惠安排。赛特认证工程师下面为大家带来详细资讯,供企业参考。


车船税重大政策更新:插混车型免征待遇正式退出


  一、情况背景

  车船税是一种财产税,对车辆、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每年征收,对上述4类车辆恢复征收车船税,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


  二、纯电动乘用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

  不需要;


  三、27年1月1日以前购买的4类车辆,是否继续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

  不再享受优惠政策,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四、27年1月1日后,4类车辆如何计算车船税?

  各地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计算缴纳车船税。如,排气量为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税额幅度为300元至540元;排气量为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额幅度为360元至660元;


  五、27年1月1日后,4类车辆如何缴纳车船税?

  有两种缴纳方式:一种是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纳税人可在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一并扣缴车船税;另一种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


  六、27年1月1日后,4类车辆如何确定车船税的缴纳地点?

  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在保险机构所在地缴纳;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的,在车辆登记地缴纳。


此文关键词:车船税重大政策更新

回顶部